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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與「農舍」共生?
 
農地興建農舍之省思
 
文/林英彥(中國地政研究所所長)攝影/長榮國際
 
▲農地興建農舍,除了要對建築物審查外,更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破碎的農田 汙染的環境
任何人只要由台北搭乘高鐵南下,看看車窗外景觀,一定會發現我們美麗的家園已經遭受嚴重破壞,農田中到處房舍零亂散佈,不僅田園變色、農業生產環境劣化、更令人憂心那些家庭中排放出來的污水是否汚染了灌溉用水,種出來的農產品還能安心食用嗎?我們政府不是口口聲聲強調三生(生活、生產、生態),但是我們的作為卻完全背道而馳,現在的台灣,可以說沒有一條河川是乾淨的,到處土石亂流、土壤受污染面積不斷擴大,山林遭受濫墾,這還能說台灣是個寶島嗎?更令人痛心的是政府對這些糟蹋國土、破壞環境的惡劣行為竟然束手無策,任由這種現象持續發展下去,不出數年,台灣很可能成為人間煉獄,這實在令人憂心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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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的農莊主人
 
從農地興建農舍規範談起
 
文/丁文郁(農訓協會高級研究員)
攝影/長榮國際
 
▲農地興建農舍規範,應集思廣益研議出符合社會期待,又能兼顧農業永續發展的新規範。
管地不管人,農地管理政策
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於2000年1月26日公布實施以來,我國農業用地(以下稱農地)管理政策,由堅持多年的「農地農有農用」,改為「農地農用但不一定農有」;也就是所謂「管地不管人」的農地管理政策,讓非農民可以購買農地。而農地得以興建農舍,不但被視為提高農地附加價值最直接的途徑,更是吸引非農民購置農地,以從事農業經營誘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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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蓄理想與現實
 
談農地興建農舍政策
 
文/陳武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攝影/長榮國際
 
▲在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後,以農舍為名興建住宅隨處可見,其影響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甚鉅。
農地資源維護面臨嚴峻挑戰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農業用地包括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業使用之土地合計約253萬公頃。但這廣義的農業用地,廣及農、林、漁、牧、水利、國土保安等相關用途之土地。如以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合計約76萬公頃,其中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27萬公頃、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17.6萬公頃,規劃作為農業生產使用之農地資源,約46萬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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