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與「農舍」共生?
 
農地興建農舍之省思
 
文/林英彥(中國地政研究所所長)攝影/長榮國際
 
▲農地興建農舍,除了要對建築物審查外,更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破碎的農田 汙染的環境
任何人只要由台北搭乘高鐵南下,看看車窗外景觀,一定會發現我們美麗的家園已經遭受嚴重破壞,農田中到處房舍零亂散佈,不僅田園變色、農業生產環境劣化、更令人憂心那些家庭中排放出來的污水是否汚染了灌溉用水,種出來的農產品還能安心食用嗎?我們政府不是口口聲聲強調三生(生活、生產、生態),但是我們的作為卻完全背道而馳,現在的台灣,可以說沒有一條河川是乾淨的,到處土石亂流、土壤受污染面積不斷擴大,山林遭受濫墾,這還能說台灣是個寶島嗎?更令人痛心的是政府對這些糟蹋國土、破壞環境的惡劣行為竟然束手無策,任由這種現象持續發展下去,不出數年,台灣很可能成為人間煉獄,這實在令人憂心萬分。

檢視「農地政策」,亡羊補牢
最近十數年來,台灣的農業生產環境及田園景觀快速惡化的罪魁禍首,是政府在民國84年提出農地釋出方案與農地變更使用準則,這使得多少年來保護農地的圍籬倒塌了,情况一發不可收拾,雖然這期間政府曾經幾度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以此想要盡力來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及滿足農民興建農舍的需要,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些經過細心思考設計的法條,可以說徹底失敗,除了條文內容不夠周延之外,執行不力也是一項重要因素,因此本人要提出以下幾點呼籲:
1.立刻廢止「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凍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五年,在這段期間徹底檢討農地政策,並擬具妥善之農村建設方案。
2.命令各縣市政府全面清查近十年來農地興建農舍後之使用情形,如有違規使用者,依規定罰款,甚至要求拆除,回復原狀。不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應受處罰。
3.研擬課徵耕地占用稅,絕不能讓那些破壞國土者,不付任何代價又享受免稅之優惠。
4.回復違規使用之耕地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管制辦法。

農舍政策之省思
在執行上述政策同時,我們有必要就現行農地興建農舍政策來予檢討。
1.何謂農舍?
據農委會之說明,「農舍於現行土地使用管制體系下,屬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容許使用項目」,又說「農舍與農業生產具有不可分割性」,這些話反過來說,即沒有農舍就不能從事農業生產?事實上,無農舍但有住宅或租房子之農民照樣可以從事農業經營,尤其在委託代耕盛行的現況下,只要有電話或手機就可以經營其農地,那農舍還那麽重要嗎?又農舍與住宅有何區別,是否農民居住的房屋即為農舍?或一定要附有貯藏室、農具房、畜舍等才算農舍?原來居住的人是農民,後來變更職業,成為非農民,那還算農舍嗎? 農舍出售一定要農民才能承受嗎? 現行政策對由農民興建農舍然後賣給非農民之行為毫無對策可言,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堅持農地只能興建農舍嗎?

2.為什麽只有農民才可以在農地上興建農舍?
現在都市居民有很多人嚮往田園生活,另一方面,我們對農村人口外流,在村人口老化,苦無對策,那為什麽不正面迎接有意到農村居住者前往農村購地建屋?我們將那些人拒於村外(只准農民興建農舍),結果造成非常多的假農民,興建非常多的假農舍,如果正面思考非農民到農村興建住宅的辦法,相信可以防止今日這種亂象繼續惡化。日本之「農村活性化法」、「優良田園住宅建設促進法」、「地域集落整備法」、「農地轉用許可基準」、「景觀法」等有許多值得我們參考採行之處,希望相關官員能予詳細研讀。

「農地」與「農舍」能否共生?
為了抑制這種無秩序興建農宅的亂象,有很多人呼籲要採取集村興建農舍的方式,政府也做了很大的努力,甚至有農委會主委為堅持集村興建農宅而辭官,學界也發表了非常多的文章,可是情况並未改善,反而更加惡化,在這種情况下,我們是否應該重新思考戰略,調整處方。
個人常在思考,既然集村興建農舍那麽困難,而將個別農舍趕出農地幾乎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可以改變思考模式,將「農地」與「農舍」對立的想法,改成「農地」與「農舍」共生。換言之,將在農田中興建的農舍,以塑造田園風光的角度來設計,農舍所產生的廢棄物避免傷害農業生產,農田是農舍的庭院,農舍是田園的景點,藍色的屋頂、綠色的作物,難道不能結合成一幅美景嗎?為什麽一定要藍綠對立呢?但我必需聲明,我在此提出「農地」與「農舍」共生的主張,並非我贊成開放農地興建農舍,那只是在無法改善現況下的另一種思考模式而已,本人還是完全支持集村式的農舍興建。

「農地」與「農舍」共生之配套措施
為准許農舍可以在田間興建,但要避免產生太多弊端,特建議以下幾點:
擬定「景觀協定」:政府應向當地居民灌輸,田園景觀是他們最珍貴的共同資產,不容許輕易被破壞,如果有人想要在當地蓋農舍,改變環境與景觀,則必需聽取當地居民的意見,而居民的共識應該以「景觀協定」的形式具體展現,例如建築物之形式、建材、顏色、高度、面積、庭院、圍籬、設施等等需要詳細訂定,讓欲興建農舍者事先明白應當遵守之事項。
要求付出相對代價:興建農舍破壞環境,當然必需付出相對代價,這除了要求繳交回饋金外,以後還要定期繳納較高之地價稅、房屋税、耕地占用稅、環境維護費、鄉村社區共益費等等。
訂定嚴格之申請手續:民眾想要在農地興建農舍,除了要對建築物結構、造 形、材質等嚴格審查外,更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制定符合時代潮流之農地政策
要制止農地興建農舍之亂象,在今日這種政治生態下,不論官員怎麽努力,學者怎麼嚴厲批判,均無濟於事,幸而監察院於今年(99年)9月連續對集村農舍及個別農舍提出二次糾正,促使農委會立刻發布特定農業區禁止興建農舍之命令,這雖然引起一些投資客之反彈,但從國土利用之大局而言,農委會之命令可以說是遲來的正義。不過光是禁止特定農業區興建農舍,絕對無法解决問題,現在有很多人響往田園生活,形成一種潮流,所以應該從如何迎接時代潮流的改變來採取因應對策,這才是合理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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