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再敬呈 中華民國 馬總統
副本:行政院(吳院長)、全國集村自救會網站、三立、中視(新聞
組)、 自由、聯合時報(採訪組)
針對農委會99年10月15日禁止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行政命令,此項政策變更未經公告、亦未制定補救措施,顯有不公平並嚴重損害人民財產權益損失。
1,行政命令發佈前,申請民眾已耗費一年至一年半,依照政府機關公告需備齊必要文件,其中並多次詢問地方機關其合法性及可行性,在一切合法申請及所耗費之時間,金錢,人力相當龐大,政府無預警喊停,已損害人民財產,並使人民失去對政府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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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集村好友
我們(石小姐)100年3月31日致總統檢舉信陳訴書,於100年4月12日獲總統府回函,特別針對政策變更未預先公告,未制定補救措施,影響人民權益乙事,函請行政院辦理,全文如下請參閱,另吾等又於100年4月16日再陳行政院院長,請其正視受害者之陳訴拯救弱勢集村家園,並請求行政院內接受當面陳情說明,全文如后,請大家繼續加油爭取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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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正本 行政院 吳院長
副本 總統府 全國集村自救網站 中時、聯合、三立、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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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集村之友:
我們林先生致總統府之陳情文,經總統府要求〝秉公處理〞集村農舍案,農委會於100年4月7日回覆依然冷血無情,吳等怎能接受此種蠻橫無理的農委會,今再敬呈馬總統如后文請各位好友參閱,繼續爭取集村家園得以興建為止。
正本:再敬呈 中華民國 馬總統
副本:行政院、吳院長、全國集村自救會網站三立、中視、新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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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國家,怎有冷酷無血、無淚之官員,近幾個月的努力,農委會官員都知道了,原來集村農舍10年來才用掉特定農業區28公頃,根本不成比例,且不影響糧食生產環境。原來集村農舍作業如此冗長,需一年以上的前置作業時間。他們這些人接受陳情表示都知道實情了,露出一付很有愛心、悲天憫人的情懷!背後卻是如此的無血無淚、照樣發文:
一、 現有集村農舍背離立法精神
二、 現有集村農舍已遭商品化包裝
三、 世界糧食危機,集村農舍已有影響生產環境
四、 集村農舍皆建於特定農業區良田,配耕地皆位處偏遠之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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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集村之友
感謝 郭榮宗立法委員
黃偉哲立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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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令夕改,欺負弱勢 (轉貼)
一、只打小農民,不敢辦大案,農民無辜,農舍何罪。劉監委員三番兩次找鄉村區農民農舍的麻煩,居心可議,拜託請可憐我們這些弱勢的一群,農舍違規使用僅為單一事件,請勿將農舍全面污名化、魔鬼化,我們抗議。
二、豪宅林立嗎?劉監委搞錯了吧!台北每一坪一、二百萬才算豪宅,請快加入打房行列!集村農舍十年來全省只用了28幾公頃農地,佔所以農地的九年一毛,且一戶600萬~1000萬怎麼可能是豪宅,請勿搞錯。
三、農地能當建地嗎?農地建蔽率只有10%怎麼與建地比,即使農舍樓高限制三層,怎麼與大樓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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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村農舍為何受到民眾青睞?
政府為促進農地合理利用,提高農民生活水準,制定了《農業發展例》,爾後為了活化農村,遂進一步開放集村農舍的申請。可以這麼說,集村農舍有今天的果,跟政府當初種下的因息息相關。
政府開放集村農舍的歷史背景,在於鄉村人口大量往都市地區集中,農村面臨後繼無人、村落蕭條的窘境,所以立法原意是要讓老舊、破敗的農村透過集村方式,重新凝聚其聚落風貌。
但人算不如天算,社會發展的速度遠遠超過政府立法的初衷,在城市房價大幅飆漲的今天,土地成本相對低廉,且擺脫蝸居大樓的大棟距透天生活風貌,讓集村農舍受到城市民眾青睞。
可以這麼說,對集村農舍情有獨鍾的購屋民眾,通常是城市裡的青壯年族群,反而不會是長年居住在農村的老弱婦孺,一方面後者日常的生活型態通常較集村來得寬闊,集村不見得符合他們的需求,對他們缺乏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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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村農舍背黑鍋 豪宅依舊是豪宅 農委會這把用錯的快刀
為回應監察院的糾正案,農委會在10月15日發出行政命令,要求全台各縣市政府即刻停止受理在特定農業區內興建集村農舍的申請。農委會的這一紙行政命令,讓位於特定農業區的集村農舍面臨禁建危機。
農委會所持理由為,基於《農業發展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應即刻停止位於特定農業區內的集村農舍申請案,而該項內容為「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為何農委會要特別點出特定農業區?根據《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規定,所謂特定農業區即「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
監察院的糾正案急急如律令,農委會不能置之不理,卻用心良苦的在法規條例裡挑了一項值得商榷的條文做為援引依據,同時以罕見的口吻要求即刻停止辦理相關申請案,讓從事集村農舍招募的業者與已購屋的消費者頓時有如晴天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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