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愛民如子的吳院長,請您不要再將此陳情文轉給權責單位主管機關回覆了,因為吳院長您有一個冷血無情又非常強悍的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及其水保局局長;不管人民死活更不管大家如何陳情、遊行、抗議;他們的答案還是一致的~基於立法精神、保護良田、農舍、農民、農用……等偉大口號,所以99年10月15日起集村農舍禁止於特定農業區興建,完全無公告或緩衝期,置民於死地。此令一出完全直接坑殺辦到一半尚未送審之千百個良民家園,禁建集村農舍完全無法保護良田,應該所有全國農地全面禁止變更;但保證政府做不到吧!所以只犧牲弱勢的集村農舍並禁建來凸顯政府的魄力!如此的作法是不公、不正、不義!且完全與事實不符。因為全國特定農業區在好幾年前尚有400000公頃,但現在只剩2700000公頃,然十年來集村農舍基地總共才用45公頃之65%也就是只用掉特定農業區30公頃完全不是浪費良田的元兇,故十年來集村農舍所用掉面積的比例,比不上任何一個政府重劃案的面積,集村農舍用的面積根本就微不足道,九牛一毛、不成比例,禁建集村農舍弄錯方向了吧!集村農舍不該被犧牲的;此令有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差別待遇、比例及保留原則。更有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直接禁建,我們的權狀及財產必化為烏有。另按司法院釋字第287號、525號及605號解釋文皆明確說明人民之權益應受保障,作為行政命令之前提,若有影響人民權益應明定補救辦法或過渡條款。

吳院長貴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應不致縱容屬下發佈且接受此種蠻橫、無情、無法的禁建命令,中華民國最引以為傲的乃是一個建國百年民主國家,故任何執法、立法等皆應以民為先。例如開車全面繫安全帶、騎車皆戴安全帽、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地下室停車獎勵停止等皆經過公聽會,專家學者,民意、立法機關等不斷討論才訂定實施日期且經過宣導,緩衝期等。現階段的民主社會就連停水、停電、馬路施工也需先預告,集村農舍直接單憑農委會下令禁建且當日實施,影響良民百姓之財產權益甚鉅,跪求院長吳大人替我們做主吧!我等弱勢小民,不敢忽視農委會的單一命令,但因為集村農舍作業冗長前置作業約需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懇求該禁建令明定實施日期訂於100年7月1日起實施,卑便辦到一半之良民能繼續完成集村農舍送審作業,以便搶救良民家園,千百個良民銘感五內,謝謝院長!

祝院長 政躬康泰 國泰民安

陳情起造代表人:林煥彬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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